各团总支、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挑战杯”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第九届“挑战杯”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旨在提高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培育团队协作意识,浓厚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努力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与创造力、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竞赛内容
参赛者根据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方向(具体来源包括: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方向),并围绕这一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以吸引风险投资,并投入实际运作。
三、参赛要求
(一)凡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各学院在层层发动的基础上,认真选拔后推荐一般不少于10个创业团队(以第一作者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学院)参加全校初赛;
(三)每个团队一般可由3-9人组成,但团队成员必须来自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的不同学院。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不同的赛段,团队成员可做适当调整。
(四)团队的负责人填写第九届“挑战杯”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书,并按照大赛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及时提交申报书及参赛作品(各1式3份),参赛作品附在申报书后,不要进行任何装裱。作品上交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负责填写第九届“挑战杯”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五)本届大赛鼓励学生以高新技术产品项目为基础设计商业计划书参加比赛,尤其鼓励学生自行开发或参与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参赛。服务类项目则要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上报的作品中产品类所占比例不低于60%,服务类项目所占比例不高于40%。
(六)每项作品指导教师1-2名,注意区分指导老师(不一定有知识产权)和技术持有人(持有知识产权)的身份。指导老师需了解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规则,熟悉创业计划的各项内容,具有全面指导创业计划书创作的能力,而技术持有人一般作为创业团队的一员,技术入股。若技术持有人具有指导创业计划的条件,亦可兼任指导教师。
(七)如果团队项目是建立在非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的基础之上,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团队必须及早与技术持有人签署一项开始的时候是虚拟,但在成功之后必须实施的协议,划定技术持有人在公司中占有的股权或者作为技术转让而应当作价的金额。
(八)根据《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关于学生创业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学校重点培育项目的重要手段之一。竞赛结束后由参赛主要成员自愿申报或授权他人申报,经评审立项后,可获得项目经费资助。
(九)本届大赛将开通网上专题,将定期在网上公布有关比赛的内容,请关注竞赛专题网站http://lgqn.cn/kechuangzhongxin/index.html。
四、日程安排
整个大赛分宣传准备、初赛、复赛、决赛参加全省暨全国竞赛和总结表彰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10月)
(1)下发竞赛通知;
(2)各学院广泛宣传发动;
(3)暑期调研、准备。
(二)初赛阶段(2013年11中旬至12月)
启动系列培训,进行项目推介,并完成初赛选手组队报名工作,进行初赛预审,确定复赛队伍。
(三)复赛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
进行大赛的深入培训、各参赛团队交流探讨、信息跟踪;对复赛团队进行立项建设并给予经费支持;组织复赛评审,最后确定决赛团队。
(四)决赛阶段(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
进行大赛的后期培训,各参赛团队的信息跟踪,落实风险投资,进行决赛答辩和评审。选拔出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全省暨全国竞赛,同时进行作品和文本的进一步完善工作。
(五)参加全省暨全国竞赛(2014年5月至10月)
入围团队开展深入的市场调查,完善创业计划书,争取投资,进行前集训,组队参加全省、全国决赛。
(六)总结表彰(2014年11月)
表彰奖励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第九届“挑战杯”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优胜杯”。
五、表彰奖励
1、团队奖
进入复赛而未进入决赛的团队将获校级三等奖,通过决赛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
2、团体奖
设立第九届“挑战杯”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
1座,团体总分第一名获“挑战杯”;同时设 “优胜杯”5座,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名分获“优胜杯”;优秀组织奖若干。
团体总分计算办法为:
团体总分=组织情况赋分+初赛参赛赋分+作品成绩赋分
组织情况赋分:按要求申报10件及以上作品的学院加100分,不足10件的学院按照每件10分计算成绩;
初赛参赛赋分:通过初赛预审的参赛作品按每件10分计算初赛参赛赋分。
作品成绩赋分:获奖作品从特等奖至三等奖分别得100、70、40、20分,校级和省级获奖的加分标准相等,全省竞赛获奖参赛作品获一倍累计加分,全国竞赛获奖参赛作品获两倍累计加分。
六、联系方式
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
地 点:大学生艺术中心320室
联 系 人:竞赛部部长 张晓
联系电话:2787509;18353360965
电子邮箱:sdutkczxswb@163.com
附件:
1.第九届“挑战杯”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
2.第九届“挑战杯”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4.第九届“挑战杯”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指南
5.第九届挑战杯字体格式要求
校团委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